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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2022)清华附中湾区学校校园招聘(北京专场)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21-10-21     浏览量:   分享到:

清华附中湾区学校是广州市教育局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一所12年全日制学校。学校于2021年9月1日正式开学。清华附中湾区学校作为清华附中负责运行管理的广州市教育局属公办学校,将继承和发扬清华附中“为了每一个员工个性自由的发展”的教育理念,持续探索员工个性化培养和创新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坚守办学的初心,逐渐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及小学、初中、高中多种衔接贯通培养的办学模式。学校致力于办一所具有中国风骨、流淌清华血液、传承百年精神、适应未来发展、拥有国际品质的新百年名校,办一所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为此,学校热忱欢迎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拥有教育理想与激情的优秀2022年毕业生加入。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2年毕业生(即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港澳籍2022年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应岗位。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本科生报考年龄应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10月22日至2003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0月2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为45周岁以下(即1975年10月22日及以后出生)。

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 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报名方法及流程】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并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2日9:00-16:00

3.地点: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清华大学北侧)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登记表(见附件2,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5)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

  以上材料(报名表登记表除外)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2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5.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二)现场资格审查

1. 现场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同场地进行。 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

2. 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 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在报名时需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 本次招聘将在北京举行宣讲活动,建议考生关注“清华附中湾区学校”微信公众号,届时可在微信公众号获取宣讲活动信息,查询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签约名单等信息。

【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包括综合素质评估、面试(说课/试教)和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承诺书》等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综合素质评估

1. 时间:预计在2021年10月23-24日

2. 地点: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清华大学北侧)

3. 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问答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

4.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二)面试(说课/试教)

1. 时间:预计在2021年10月24-25日

2. 地点: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清华大学北侧)

3. 面试(说课/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根据考生面试(说课/试教)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三)笔试

1. 时间:预计在2021年10月26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 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3. 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4.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5. 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