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保障学院综合管理与发展津贴能够及时足额发放,请各位老师查看《关于报送学院(中心)综合管理与发展津贴分配社会声誉与社会服务部分统计表的通知》(具体链接为:http://www.snnu.edu.cn/inf.php?id=12107),根据附件1统计表中涉及到的情况向学院办公室反馈个人兼职或所从事的的社会服务工作情况,并请提供证明材料(证书的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的材料),时间截止至12月21日上午9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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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8日